十二五以来,西藏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使野生动物保护呈现出恢复性增长明显态势。十二五以来,西藏相关部门积极利用普法日、动物日、湿地日等时机面向基层、社会举办宣传活动、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
特别是与西藏大规模实行的强基础惠民生工作相结合,向西藏全区5451个驻村工作组发送《野生动物损害补尝办法》,并将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的落实工作纳入驻村工作队的任务之一。开展高原2号、绿箭1号、天网行动及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20多次,共查处各类案件76起,取缔非法加工野生动物制品窝点23个。有力打击了非法猎捕、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同时,积极推进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完成了西藏7个地(市)2009年来三年的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经费的兑付工作,共兑付15376.6万元。并在完成19个国家级监测站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实施了5个自治区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西藏的野生动物保护总体处于全面保护,恢复性增长明显态势,特别是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更为显著。仅羌唐国家级自然保护范围为例,藏羚羊由建立保护区初期的4万只左右增加至现在的15万只左右,野牦牛、藏野驴数量也都成倍增长。野生动物栖息地、湿地等基本保持原生自然状态。据悉,西藏有野生脊椎动物795种,其种类居全国第三,大中型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居全国前列。
现有野生动物中被列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41种。而其中的藏羚羊、野牦牛数量占整个种群数量的70%以上,黑颈鹤越冬数量占整个种群数量的80%以上。(记者索朗达杰德庆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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