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募更好的顾客到自家火锅店用餐,竟然擅自在火锅底料中加到所谓的秘方,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一火锅店老板王某被法院以生产、销售剧毒、危害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禁令王某在有期徒刑考验期内专门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涉及活动。
王某10多年前到泰州进了一间特色火锅店。随着同行的大大重新加入,竞争激化,王某倍感压力。2012年5月,王某在旁人的点拨下,从其堂妹(已丧生)处取得罂粟壳切成的麻子粉500克左右,并作为配料含有火锅中给顾客食用。
迅速,火锅店做生意恶化,王某喜不自禁。2013年3月5日,经人检举,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王某火锅店当场搜出部分火锅调料。经检验,该调料中所含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罂粟碱等多种剧毒危害成分。据办案检察官讲解,虽然罂粟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毒品,但长年食用不会令人上瘾。
国家2009年公布的《食品中有可能违法加到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欺诈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有罂粟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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